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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塘边坐着一个中年妇女,旁边有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
中年男人请韦苏杰坐到火塘边上,一家人正在做饭。
这地方非常寒冷,人们的主食就是各种各样的肉,火塘上面悬挂着的铁锅里,正在煮着什么肉,闻起来挺香的,既不是牛肉,也不是羊肉,应该是猎物之肉。
火塘边上有个陶罐,里面有一些大块的新鲜肉,估计是放了调料的猎物肉,可能是烤来吃的。
中年男人将那些猎物肉摆放在火塘内壁靠近火的地方烧烤,没一会就弥漫出很香的肉香。
随后,他在两个碗里倒上了酒,寒冷的地方,酒是少不了的。
“这是什么肉?”
韦苏杰觉得那肉太香了,以前从来没闻到过,便问了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正聚精会神地烧烤着猎物肉,没有即时回答他,眼见一块猎物肉已经烤好了,便递给韦苏杰:“小兄弟,先尝尝。”
这是当地的风俗,无论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到来,都是最尊贵的客人,而第一块肉,必须是客人先尝。
韦苏杰大大地咬了一口,其肉鲜而香,非常爽口,以前还从来没吃到过这么好吃的肉,不禁赞叹道:“大叔,太好吃了!”
大叔听韦苏杰夸赞肉好吃,显得特别的开心:“以前没吃过吧?”
韦苏杰点点头:“确实没吃过。”
大叔将已经烤好的猎物肉分别递了一块给自己的老婆和女儿,自己拿起一块,美美地咬了一口。
然后,端起碗中之酒:“小兄弟,走一个。”
两人喝了口酒,大叔说道:“这是狼肉。”
韦苏杰只知道人们吃猪肉、牛肉、羊肉、狗肉,还是第一次听说吃狼肉,而且狼肉还那么好吃,不由得瞪大了眼睛:“狼肉,还这么好吃?”
两人边吃肉,边喝酒,没一会,便跟兄弟一样,聊得甚是开心。
这时,韦苏杰才有机会跟大叔说,自己是来找一个人的,他估计,钱百川离开这个地方的时候才十八岁,恐怕没什么人认识他,便说出了他师父的名字马山豹。
这是钱百川跟锦娘说的,又由锦娘告诉了韦苏杰。
这一路追踪钱百川,一直没有他的踪迹,他知道,钱百川的病随时都有可能发作,而他又发了誓,再不做伤害女人的事,要回到这个地方,其病发作,那他就只有死路一条。
所以,韦苏杰非常着急,希望能够尽快找到钱百川,尽可能帮他把病治好。
这就是说,时间越往后推迟一天,钱百川丢掉性命的可能性就增加一分。
他倒不是很在乎钱百川的死活,尽管他糟蹋杀害那些不良女人出于无奈,但他的所作所为,也算得上是作恶多端,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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