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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我才不害怕!
人在愤怒的时候……
“人在愤怒的时候是很丑陋的。”
“所以就算你再生气,也不要被你的敌人看到,惹人耻笑。”
被逼着親手杀死我的小羊罗爾时,我很愤怒,但最終,不想被便宜叔父看笑话的心理还是战胜了怒火。
想到老爸的话,我才没有仗着年幼和身份当众发火大鬧,尽管那时候我才三岁。
事实上,不只是我,族群里的孩子大多早熟。
在那样恶劣的生存环境下,人就像是狼,幼儿们就像一落地就能跑的狼崽子,站不起来的只会被焦渴的大地无情吞噬。
我们没有无拘无束快乐成长的时间,如果不能比同龄人跑得快点、跳得高点,族群甚至会像野兽抛弃过于弱小的幼崽一样抛弃我们。
好在有一点我和他们不同,我是族长的女儿,很长一段时间里,也是父母唯一的孩子。
资源还算充足的条件下,我有足夠的愛和底气不会被放弃。
更何况,我既不孱弱也不愚笨,不说远超叔父家的蠢货堂哥,整个族群大部分小孩见到我都会吓得掉头就跑。
如此这般出类拔萃,我爸媽完全没理由不养我。
哼哼,“混世魔王”
的荣誉称号可是自从我能跑会跳就牢牢绑定在我身上再没挪过窝,还有伴生词母親大人专用的“小混蛋“和老爸生气跳脚骂的“兔崽子”
。
我通通照单全收,权当做是对我惹是生非本领的夸奖。
这样的丰功伟绩,满脸刀疤的刽子手提着刀在眼前我都能面不改色,那些蠢兮兮的小屁孩哪里能是我的对手。
可以说,不算被蠢堂哥带头孤立,我的童年时光几乎没受过什么委屈,一向是仗着身份和胆大作威作福、横行霸道的。
再加上族里是个有生产力的成年人都要忙于生计,孩子们全都扔一起散养,根本没一个人能奈何我分毫。
少有的那些沉重教训,“罗爾”
绝对在其中占据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罗爾死得并不体面,它的主人年龄尚幼气力不足,那一刀下去,只是将将割断了它的喉咙,血液喷涌飞溅但头颅仍連着躯体,神经反射仍能感受到疼痛。
于是它抽搐几下,躺在祭台上“哧哧”
嘶鸣,把血抹得到处都是,直到鲜血流尽才得以死亡。
说到底,能夠毫无芥蒂砍下那一刀,不过是我一直很清楚,罗爾只是一只羊。
就算我再喜欢,它也只是一只羊。
在我受到的教育里,杀死一只羊没有任何错误。
卡提卡人連人都杀,更何况是一只羊呢?
我的愤怒更多在于被逼迫做了本不想做的事,这让年幼的我尤为恼火。
所以第二天,我就带着新上任的罗尔二世(母),撞了叔父家的笨蛋堂哥一个大马趴,让他吃了满嘴的沙子。
罗尔二世因为是母羊,需要生育产奶,族群生产力低下,再没有理由选它去祭祀,因此活过了几轮新的祭祀。
但是在它三岁那年,它还是死了。
在一群嘻嘻哈哈的以我那該死的废物堂哥为首的混账小孩手里,被活活推下了悬崖。
————
“在那悬崖峭壁上,有一只小山羊。
他的名字叫罗尔,今年三岁了。”
“蹦蹦蹦又跳跳跳,快乐没悲伤。
終于一天狼来了,咣当掉下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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