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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人再次起哄,承劲耳根逐渐泛红,他咳嗽一声,故作严肃道:“行了,都去忙吧。”
说完扭头看向林谷音,“大家不是那
,
他的音乐大多都是快节奏的,有攻击性的,所以没唱几首场子就热了起来。
如果说林谷音之前所见到的承劲是犹豫夹杂着直白,那今天她所看到的,就完全是一个新的形象。
男人握着话筒,一边唱一边和场上人互动,在蓝色的潮海中,他唱着自己这么多年来的野心和不容易,唱着自己的梦想和愿景,唱着自己的朋友和家人。
墨镜被高高推到头上,那双猛兽般的双眸闪着亮光,几滴热汗从脖颈向下滑落,黑色内衬下的腹肌若隐若现,彰显着令人血脉喷张的野性。
音乐的节奏越来越快,他唱一句就将话筒递向歌迷,歌迷们十分配合,声潮涌动,呼喊声,尖叫声,唱歌声,紧紧聚拢在一起。
如果说从前那个录制节目的承劲始终在压抑自己,那么今天的他则散发着一种独有的男人的魅力。
林谷音就这样看着他,隔着遥远的距离,承劲突然抬头,二人正好对上目光。
某种情绪在空气中交织着,刹那间在胸口迸射出狭小的烟花。
他正在唱的这首歌正好到了尾声,像是在对她倾诉一般:
“他们说快餐时代,感情像快进的旋律。
但我遇见你,想把鼓点放慢,一字一句写仔细。
不是即兴的暧昧,是认真的前奏响起。
你的出现,让我空白的歌词,有了存在的意义”
人潮人海,他在对着她唱,同样,这也是他今天巡演的最后一首歌。
唱完这首后,承劲胸口微微动着,说话时气息略有些不稳,“感谢大家能在今天来看我的巡演。”
这话一出,歌迷们声潮再起,不知道再说什么。
他比了一个嘘的动作,等到人潮安静下后说道:“从我十九岁做第一首歌到现在,正好是第十年。
这十年间,我始终在不断的做歌,参加节目,做歌,参加节目,我总是想在三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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