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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铃的余音在巷子里荡了三圈,才被风卷着钻进木屋的窗缝。
我坐在门槛上,看着大哥蹲在红皮鞋旁边摆弄花土——那些从黑发里冒出来的花苞是白色的,花瓣边缘泛着点粉红,像极了草莓酱未凝固时的颜色。
“它叫‘安’。”
大哥突然开口,指尖碰了碰最顶端的花苞,“红鞋的名字,我想起来了。”
我手里的铜铃轻轻震动了一下,少年说过,这铃铛能听见被遗忘的名字。
此刻铃身的银白毛发微微发亮,像是在应和。
安的头颅珠子被我放在窗台上,正对着阳光。
珠面的血色纹路渐渐淡了,隐约能看到个模糊的小女孩影子,正踮着脚够罐子里的星星。
她不再尖叫,也不再追逐,只是安安静静地待着,像个真正的孩子。
“林默说想种点蔬菜。”
碎花裙女人抱着个陶罐从雾巷那头走来,裙摆沾着泥土,却比来时鲜活了许多,“他说总吃糖果会蛀牙,以前在外面时,他奶奶就总这么说。”
她的声音里带着笑意,后颈的疤痕彻底消失了,露出的皮肤晒成了健康的麦色。
我想起她刚在雾巷出现时的样子,腐烂的半张脸和嘶哑的嗓音,像场褪色的噩梦。
“后院有空地。”
我站起身,铜铃在掌心晃出细碎的响,“之前埋‘材料’的地方,土肥得很。”
话一出口,大哥的动作顿了顿,随即笑了。
“是该翻翻新了。”
他说,“以前总往那里扔不该扔的东西。”
我们都没再提“材料”
是什么。
有些伤口不需要反复撕开,新的规则会像花土一样,慢慢把它们埋起来。
收拾后院时,林默果然从出口那边搬来了菜种,说是在“外面的便利店”
买的。
他的脸已经长好了,只是眉骨处还留着道浅疤,笑起来时会轻轻抽动,像在模仿某个被遗忘的表情。
“这里的土真奇怪。”
他用小铲子扒拉着黑褐色的泥土,“能种出带甜味的青菜吗?”
“试试不就知道了。”
我蹲在他旁边,把安的珠子放在菜畦边,“让安也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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