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孤独小说网】地址:http://www.gdntek.com
甚至他感觉自己已经听不到任何的声音。
结婚,好遥远又好像触手可及的词。
跟易斯年结婚吗,他的心脏控制不住狂跳,他想他已经早已决定好了这个事实。
所以
“我愿意。”
他愿意,并且相信,接受这浓烈的爱。
第132章直男好兄弟(完)
在大学上完毕业后,沈忆就跟着易斯年混吃等死去了。
沈父沈母是在求婚不久后得知了他儿子被拐走的事,沈父当时冲着易斯年生了好久的闷气。
这段时间在沈忆在软泥硬泡下才终于给了些他们好脸色。
而易父易母他们也同易斯年当初说的一样,从未再给他黑过脸,虽然他们也很少再见到面。
毕业两年后,张良才和安秋心也结婚了。
同上一辈子一样,他们结婚在不久后怀了孕,安秋心时常挺着肚子跑来找沈忆玩。
有时候她也会好奇他肚子里的孩子是男孩女孩,但沈忆总是吃着零食然后肯定道,是男孩。
安秋心想要个女孩,所以他们两个总是吵架。
一旁的易斯年也没有以前看安秋心一样那么不顺眼,但也不喜欢她,可能是年轻时沈忆喜欢过,他总是容易吃醋。
易斯年的病在他和沈忆在一起后不久就逐渐好转,甚至就连他的心理医生都觉得奇怪。
沈忆经常每天挂在易斯年身上,他陪他去公司,他工作的时候他就在旁边沙发上睡着。
时不时摸鱼吃点零食。
整个公司也都知道老板的对象是个男性,甚至老板的所有资产都在这个他身上。
因此沈忆还能体会到当老板的乐趣。
三十岁的易斯年。
他同沈忆记忆里的模样很像,但不同的是那个易斯年总是面色沉沉,稀少出现笑。
而这个三十岁的易斯年,他视线依旧像十年前那样总是平静的看着沈忆,他眼眸时常带笑,戏耍着逗弄着沈忆。
沈忆和易斯年也在其他国家领了结婚证。
并且再次举办了一场婚礼,不同于以往的豪华,他们在草原举行的,沈忆养了一只小狗,带着安秋心他们在草原跑来跑去。
是一只小土狗,是沈忆在路上捡回来的。
沈忆在三十五岁时不知道是觉醒了什么基因,他开始沉迷画画,攀岩,各种挑战。
时不时让易斯年和张良才他们给他当模特,甚至不听劝导一个人去参加各种比赛。
家里的墙被放了满满的金牌。
刘辰他也向上辈子一样忙于事业,但不同以往的是,他也在三十五岁时领来了一个女朋友。
他说他已经偷偷喜欢了好久,追了要两年才追到,
甚至所有的社交平台都换上了那女孩的图片,向沈忆他们炫耀他已经不再是个单身狗。
沈忆看他这劲头,估计不久后也要跟着那小姑娘结婚了。
四十岁的易斯年没有近视,他眼尾带了些许细纹,在时间的沉淀下显得更加成熟。
安秋心的孩子总是喜欢找沈忆玩。
沈忆不知道是不是每天玩的太嗨,他过了十年也几乎没有怎么变老的印记。
虽然小安总是害怕易斯年,但他觉得沈叔叔特别好,还总是带着他到处玩,甚至妈妈不让他吃的零食,沈叔叔也会偷偷让他吃一点。
只是糖还是不让。
沈叔叔说他妈妈会打他,但小安觉得沈叔叔在骗人,他妈妈明明很喜欢沈叔叔。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