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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在泰山大放异彩的宋大人。”
李可秀恍然大悟,连忙和他套起了近乎。
过了一会儿,宋青书面露为难之色:“本应送提督大人一程的,只可惜皇命在身,宋某还急着赶回燕京复命……”
李可秀长年混迹官场,立马接口说道:“宋大人不必担心,前来接应我们的人马马上就到,皇命更重要,宋大人还是早点启程吧。”
李沅芷面露狡黠之色,来到宋青书身边,作势欲拜:“高人,收我为徒吧。”
宋青书被唬了一跳,连忙伸出手去捏着她的小臂将她扶了起来,李沅芷虽生于南方,但从小在北方长大,身上有一丝豪爽之气,并不像一般女子那样在意什么男女授受不亲,至于宋青书么,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原则,更不会在意了。
“李小姐这是做什么?”
宋青书只觉得心中天雷滚滚,心想自己原本是想英雄救美的,美女不以身相许也就罢了,反而成了自己徒弟,自己可不想日后干出什么有违纲常的事情出来,哪会同意当她师父。
“拜你为师啊,你的武功这么高,我要是能学到你一半,哦不,一两层的功力,就比现在高多了。”
李沅芷睁着大大的眼睛,天真地说道。
“胡闹!”
李可秀也觉得啼笑皆非,平日里最心疼这个女儿,又舍不得狠下心来骂她。
“刚才你使出了芙蓉金针,看来教你功夫的是武当门人。
我与武当派之间,哎~”
宋青书摇摇头,语气坚决说道,“总之我是不会收你为徒的。”
“这样啊,”
李沅芷满脸失望之色,口中喃喃说道,“可是我真的很想去看紫禁之巅一战啊。”
“什么?”
宋青书奇怪地看了她一眼。
见自己无意间暴露了真实目的,李沅芷再神经大条,脸色也不由得讪讪,一咬牙,直接说道:“这几天江湖中传得最凶的就是华山派剑圣风清扬与日月神教教主东方不败在紫禁之巅的一战,对于谁能取胜,众说纷纭。
最可惜的是比武地点在皇宫之内,江湖中人想看也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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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是大内侍卫嘛,要是第一百零四章男装少女能带我进宫,我就能目睹这一旷世奇战了,到时候回来说给师父和爹听,羡慕死他们,哼!”
李沅芷语速奇快,一大段话说下来却又字字清脆悦耳。
李可秀心中一暖,自己之前随口一提,说不能目睹当世两大绝顶高手一战,颇为遗憾。
没想到女儿一直记在心中,还时刻念着自己……“私自带人入宫,可是死罪,”
宋青书心想真追究起来,自己不知都死多少回了,不过当着满清一个封疆大吏的面,表面工程总是要做的。
哪知道李可秀这个老狐狸早就跑到一旁安慰起家眷了,装作没听到什么。
李可秀其实也有着自己的主意,他一个汉人,一步步凭着军功爬到如今这个位置,付出了比旗人多几倍的艰辛与心血。
心想要是女儿进宫偶然间被皇上看到了,那画面不要太美……就算没那么好运气,京城里达官贵人一抓一大把,若是能傍上一个王公大臣也不错啊,对了,听说最近有个韦爵爷是皇上跟前的大红人……第一百零五章鱼与熊掌李可秀心底早就想把女儿送到京城,这次见女儿误打误撞,不由得心中一乐。
见李可秀不明确反对,宋青书哪还不知道对方的意思?正好他也巴不得漫漫旅途,能有个美女相伴左右,当然,这个谱还是要先摆出来的。
“可是我要急着赶回京城,没功夫陪李小姐慢慢走啊。”
宋青书为难地说道。
李沅芷听他语气有所松动,雀跃道:“这个不是问题,我父亲有匹宝马,可日行千里。”
“日行千里?”
宋青书一直觉得古代的千里马都是吹嘘得厉害,最精锐的骑兵部队也只能日行数百里,十万火急的金牌信使,每站换人换马,一昼夜也不过五百里,千里马?宋青书不屑地冷笑一声。
“若是李小姐能跟上我,那宋某就带你上京城。”
话音刚落,宋青书一溜轻烟已经消失在数十丈之外。
李沅芷一惊,连忙翻身上马,策马追去。
一路追了数十里,都没见到宋青书的背影,见天色已经渐渐黑了下来,心中一急,小嘴一瘪,顿时伤心的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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