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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况,崔珣还出身天下高门之首的博陵崔氏,士可杀不可辱,这种侮辱对他来说,比让他死还难受。
此时十七岁的崔珣,显然也无法承受这种侮辱,他被迫踉跄行了数十步,就怎么都不肯再走了,任凭他身后的士兵怎么拿鞭子驱赶,脖颈的绳子也几乎要勒到窒息,但无论如何,他都不愿再往前走一步。
驱赶他的突厥士兵勃然大怒,用脚往他膝盖弯踹去,踹第一下时,崔珣没跪,踹第二下时,他还是没跪,众人开始起哄,其余突厥兵大怒之下,一拥而上,将他踹倒在地,马鞭也如同雨点一般,落在他本就伤痕累累的身躯上。
崔珣被鞭至奄奄一息,李楹指甲深深掐入掌心,殷红鲜血流下,她眼眶发红,已是再也忍不住,她快步往前,就想去阻止那些施暴者,但手腕却被阿史那迦拉住,阿史那迦说道:“没用的,你只是进入我记忆的一丝意念,你阻止不了的。”
“但他快被打死了!”
阿史那迦幽幽道:“他若就这样被打死,对他来说,倒是一件好事。”
李楹不解,阿史那迦又道:“有人来救他了。”
来人穿着羊皮靴,乌黑长发梳成两个辫子,垂在胸前,腰带上插着一把镶嵌着祖母绿宝石的金鞘弯刀,五官明艳照人,她此时右脸没有那块灼灼莲花印记,但眉宇间仍满是骄矜和倨傲,李楹喃喃道:“她是……阿史那兀朵?”
阿史那迦点了点头,她苦笑道:“我真宁愿她从未来过。”
阿史那兀朵身边还跟着一个穿着胡服的汉人男子,那汉人男子留着山羊胡,眼神锐利,李楹瞧着他,面容与她印象中的三十年前的金祢渐渐重合,看来,这便是逃亡突厥的百骑司都尉,突厥的左贤王金祢了。
阿史那兀朵虽是西域第一美人,但向来性情残忍,那些突厥军民见她走过来,也不敢再起哄,而是静悄悄往后退了几步,阿史那兀朵走到那些挥鞭的突厥兵跟前,扬起下巴傲慢道:“不是说有献俘礼吗?人呢?”
几个突厥兵拱手对她行礼,然后笑道:“公主,这小子脾气太硬,不肯顺从,我们正准备杀了他。”
阿史那兀朵随意瞥了眼蜷缩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崔珣,崔珣的脸庞被凌乱墨发覆盖,血污满身,根本看不清容貌,阿史那兀朵兴致缺缺的说了句:“既然不肯顺从,那留着也没意思,杀了吧。”
突厥兵点了点头,然后抽出腰刀,就准备往崔珣身上砍去,金祢忽道:“慢着!”
他和阿史那兀朵道:“公主,这个人不能杀。”
“为何不能杀?”
“他不仅是天威军俘虏,更是博陵崔氏子,博陵崔氏,那可是天下高门之首,士族之冠,我们留下他,定然会有用处的。”
阿史那兀朵皱起眉:“什么博陵崔氏?什么士族之冠?听不懂,反正是父汗的手下败将,不肯投降便杀了,免得还要拿口粮养他!”
她发了话,突厥兵又举起腰刀,金祢阻止道:“公主,这人不仅是博陵崔氏子,还有莲花郎之名,杀了可惜。”
“莲花郎?”
阿史那兀朵这回来了兴趣:“一个男人,用莲花做名字?”
金祢颔首:“公主一看便知。”
阿史那兀朵挥挥手,让几个突厥兵退到一旁,她手中拿着马鞭,鞭梢饶有兴趣的拨开崔珣脸上墨色发丝,发丝之后,果然肤如冷玉,睫如羽翅,他脸上也被鞭了道伤痕,几缕发丝黏在血痕上,并没有损坏他的容貌,倒让他多了几分脆弱破碎之美。
阿史那兀朵不由道:“什么莲花郎,这名字也不贴切,我看他比莲花好看多了。”
她马鞭鞭梢兴味盎然的滑过他的脸庞:“这脸确实不错。”
接着滑过他被鞭至满身伤痕的身体,鞭梢戳着他的胸膛,又戳着他薄薄的腹部,阿史那兀朵就像在检查牲畜身体一般,说道:“身体也不错。”
马鞭往下:“这里也不错。”
崔珣快被这巨大的耻辱给逼疯了,他身体愤怒到剧烈颤抖,被反绑的双手徒劳想挣脱着束缚,但是却无法挣脱半分。
阿史那兀朵又蹲了下来,这回没有用马鞭,而是用手指捏住他脸颊,强迫他张开嘴巴,检查着他的牙齿:“牙齿也不错……”
她话音未落,崔珣忽用尽全身力气,咬在她的手上,阿史那兀朵手背瞬间被咬的鲜血淋漓,旁边的突厥兵顿时吓到一拥而上,费了好大力气才将崔珣拉开,阿史那兀朵捂着被咬得血淋淋的手,她看着被按在地上死死瞪着她的崔珣,不怒反笑:“挺好,这性子,和我熬的鹰很像,那些鹰一开始,也像你这样硬气,到最后,还不是求着我给它们一块肉吃?这草原上,就没有我阿史那兀朵熬不了的鹰,也没有我阿史那兀朵熬不了的人!”
一句莲花郎,从此让崔珣堕入无边深渊。
李楹也终于理解崔珣为何会这般痛恨这个称呼,她相信他宁愿阿史那兀朵没有听到过这三个字,宁愿那些突厥兵将他一刀杀了,也好过承受之后的侮辱。
阿史那兀朵是熬鹰的好手,再凶猛的猎隼落到她的手中,都会被驯服的服服帖帖,她喜欢熬鹰的过程,也享受熬鹰的过程,她有十足的把握,这个容貌漂亮,但脾气骄傲的汉人,会如她驯服的每一只猎隼一样,被她驯服的服服帖帖。
第一个月,阿史那兀朵将崔珣关在不见天日的地牢之中,地牢连个窗子都没有,只有永恒的黑暗和死一样的寂静,以前被关在这里的人,少则五日,多则十日,都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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