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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傍晚时分。
北凉境内,某处无名之地。
绯红晚霞下,一匹黑马,载着一名大汉徐徐而来。
。
黑马低垂着头,走路有气无力,显然是长时间的奔波让它疲惫不堪。
而马上之人,此刻却是精神抖擞,他背着一个不大的包袱,脸上洋溢着欢快的表情。
“唔,总算是到了郡安县了,这几年变化这么大么?就是不知道老娘还住不住在老地方,看样子要下一番功夫好好找找了。”
马上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下山的朱八。
他离家已有数年,下山后,便再难以抑制思乡之情,因此这一路紧赶慢赶,只为早日归家。
先前在老家时,他曾是一名教书先生,只是北凉乱相频频,孩子们连饭都吃不饱,哪能再去读书。
为此,朱八这就断了生计。
本欲务农,可无奈又遭土匪洗劫,不得已之下,朱八心一横,索性也去当匪。
当然,即便是当匪,那也不能在家乡当匪,毕竟再怎么说兔子还不吃窝边草。
再一个,若是在家乡当匪,家中老娘要是知道,那肯定指着他鼻子骂,朱八不想让老娘知道,因而才去了别处当匪。
如今解散了山寨兄弟后,朱八也卸下了负担,现在的北凉不似当初,兄弟们已经有了活路,而自己,也该回家看看家中的老娘与弟弟了。
至于老爹,那不知道多少年前就被胡马杀了,朱八甚至都记不太清他的相貌了,记忆中出现的只剩下老爹那张模糊的脸。
朱八他是被母亲带大的,在他的记忆中,母亲是个五大三粗,又有点彪悍的农妇。
她很有力气,完全不比男人差,自己或许就是遗传了她的优良基因,因而也有一身蛮力。
离家之时,老娘虽然已经五十多岁,但好在身体还不错,而弟弟那时也有了二十岁,因此朱八倒也放心。
但这一别数年,心中也不免有些愧疚,为此,这次回家他决定要好好守在老娘身边,尽一尽孝道。
看见胯下老马低着头直喘粗气,朱八摸了摸它的头,轻笑一声道:“老伙计,这一路把你累的够呛,真是对不住了。”
“离我家应该也没多远了,等你送我到家,我去打点好草,让你好好吃几顿,以后你就在家帮我拉磨,以后就不用跑来跑去了,让你安享晚年。”
“嘶”
黑马也不知是不是听懂了主人的话,它仰着头叫了一声。
朱八微微一笑,翻身下了马,牵着它慢慢往前走去,打算找个人问问老娘住址。
此处街道残破,多家门户都是紧闭的,倒和一个山村没什么太大区别。
朱八抬眼看去,前方恰好有一个戴着草帽的老妇人背着篓往前走,草帽边缘尽是飘散的白发,腰也弓的厉害,手中拿着根棍子,一点点往前探着走,看这佝偻的样子少说也有了七十多。
朱八摸了摸下巴,“算算日子,娘今年应该快六十了吧?不知道现在身体怎么样了。”
他朝着那老妇喊道:“大娘,向你打听个事,你可知孙家口的朱大福一家现住在何处?”
老妇却似乎没听见,仍旧一点点的往前走着。
朱八挠了挠头,想着或许父亲死的早,人家不识得,便又跟着喊道:“老人家,孙家口的孙秀英你可知道家在何处?”
孙秀英是他母亲的名字。
老妇人仍旧没回头,还是一点点朝前走着,老妇前面就是一家屋舍,想来便是她的家。
朱八摇摇头,“害!
这大娘是又瞎又聋啊!
算了,换个人打听吧。”
这时,身旁的黑马嘶鸣了一声,朱八拍了拍它的身子,轻笑一声道:“饿了?”
“算了,离家也没多远了,先找个客店歇歇,洗个澡,收拾干净再回去,也让你吃得饱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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